銀辦發[2006]255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總行制定了《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及《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1、2、3),自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以下簡稱影像交換系統)上線之日起試行?,F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組織業務、運行人員進行制度辦法的培訓和學習,使其熟練掌握支票影像業務處理流程和系統運行規定,確保業務規范準確處理,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所附格式,于影像交換系統上線前15日內完成相關憑證、清單的印制和發放工作。
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文到之日起新發售的支票應按照《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和所附格式的規定加蓋付款銀行的銀行機構代碼;對于文到之日前已發售的支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協調開戶單位將存量支票交開戶行加蓋付款銀行的銀行機構代碼。
四、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組織轄內各票據交換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于影像交換系統上線前15日內擬定發布影像采集設備和外掛軟件運行管理辦法。
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以適當方式將本通知精神轉知轄區內各系統參與者。執行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人民銀行總行。
附件:1.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doc
2.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doc
3.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doc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